知识财产权案例

中山的杉杉公司最近很苦恼。因为本来大好的销售形势被另外一家使用同样品牌的本地公司破坏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中山杉杉原先是从事渠道销售的公司,因其熟悉市场就与香港一家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由中山杉杉投入费用开拓市场,香港公司负责提供商标。当时中山杉杉还特地与香港这家公司签署了“商标独家使用许可协议”。自认为这样就保险了。然而遗憾的是:商标独家使用许可漏洞很多。该独家许可既没有对违反协议如何进行处罚的约定,又没有约定商标独家许可使用的费用。更为要麻烦的是该协议没有约定仲裁或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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