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公司起诉我?那我岂不是必输无疑?可这件事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那可不一定,这里就有个明显的漏洞……”
面对数码巨鳄起诉,却不知所为何事
近日,亮彩图文公司老板王某接到了F公司的起诉的通知,要求亮彩图文为A公司提供连带担保,但令人疑惑的是,王老板压根没听说过这个A公司,更别提什么担保了。王老板虽知不是自己的责任,但作为快印行业一员,深知F公司作为行业老大几乎战无不胜,生怕自己要承担这莫名其妙的担保责任。
于是王老板找到了行业内专业人士寻求法律意见,在看过法院寄来的所有材料后,发现F公司的起诉材料十分充分,证据环环相扣,看上去无懈可击,但还是被专业人士发现了端倪,于是便问王老板:“您还记得您为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做过担保吗?”王老板一听,说道:“哦对对,是有过,那都是两年前的事了,当时这家文化公司向F公司租了台打印机,我给做的担保,可并不是A公司啊,这两件事有什么关联吗?”

原来,两年前,有家文化传媒公司与F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文化传媒公司向F公司租赁一台打印机,价值人民币46万元,亮彩图文出具《付款担保函》,为该文化传媒公司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但就在今年年初,这家文化传媒公司因经营不善,把《租赁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转移到了A公司,而如今,A公司也难以支付租金,因此被F公司起诉,并要求亮彩图文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合同存在漏洞,数码巨鳄也会败诉
“可是我完全不知道他们把这个合同转让了啊,这个A公司我压根就不知道。”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按照法律规定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是这样吗?“王老板依然将信将疑。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对于亮彩这种作为保证人,但被担保人已经更换且未取得保证人同意的情况下,保证人是无需承担担保责任的。
最终,在行业内专业人士的帮助下,亮彩图文赢得了诉讼,最终驳回F公司的诉讼请求。王老板此时长舒一口气,说道:“看来行业巨鳄也是有弱点的,不过对于很多细节问题,我们是很难看出来的,这时候还是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帮助我们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