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范,首先就是制度防范。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完备的劳动制度。
一、劳动制度制定需要符合法定要求
就劳动制度制定而言,需要注意公司劳动规章制度要合法化、规范化 从而达到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依法有权制订劳动规章制度,公司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要做到合法、规范有效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程序合法:公司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要进行协商、职工代表参与讨论,并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经过上述民主程序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将得到法律的保护,也是劳动保障法规体系的延伸和拓展。
2、内容合法: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各项条款不得与现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内容相抵触,否则同样是无效条款。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既便于公司管理,也便于职工履行,公司切不可无章可循,无章可依。
3、履行告知义务:对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要在公开场所进行公示,或者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发布,职工少的公司可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并做好记录,如学习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考试考核情况等,并由职工本人签名,也可以将各项规章制度,制成员工手册,发给员工,凡领到手册的员工要本人签名。
规章制度制定过程,既体现了民主程序,也遵循了法定程序,让劳动者充分享有参与权和知情权,同时也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和亲和力。
二、公司应建立劳动制度要结合其生产、经营特点,要有针对性,同时也要方便职工履行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薪资发放制度、考核制度、休息休假制度、质量考核考绩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含各个操作规程)、保险福利制度、劳动纪律制度、职工培训制度、奖罚制度、工时制度(含加班审批制度)、劳资矛盾调处制度等。
三、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是公司的法律。公司在执行规章制度中主要抓好日常的检查、考核记录。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的标准所言:即证据式管理。比如:每月考勤与劳动者核对后签名,工资支付要制作工资表,注明工资项目,并经劳动者签名或能有书面的劳动者本人知情的凭证;确需加班的,劳动者要填写加班申请表,经过批准方认可加班,要不定期进行执行制度检查,发现违规要记录在案,并经劳动者签名确认,或备案有该劳动者违规违纪的旁证材料;计件质量考核,要经劳动者签字确认等等,总而言之,规章制度的执行要抓好各个环节,完善相关程序,规范管理行为,及时纠正违规现象,保存好管理资料,依法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利。